WESPA Rules第3版(只限英文版)適用於所有比賽及組別。完整版的WESPA賽規可以在WESPA網站下載。
基本遊戲玩法(只限英文版)請按此下載。
注意:此摘要並非規則。完整規則可以在以下網址找到:http://wespa.org/rules/
開始前:請妥善收起非該回合之遊戲記錄。後玩的玩家可以選擇計時器的位置。兩個玩家需要檢查是否有100枚棋子。
缺席:比賽總監會開啟計時器。如果你抵達時剩下15分鐘或以下,你可以選擇繼續棋局或放棄 - 即對手勝100分。如果時間已過,你必須放棄棋局。
開啟計時器:當對手從字袋抽第1枚棋子時,開啟對手之計時器。
字袋:抽棋時需在眼平線之上。你的對手必須看到字袋。不要看字袋裡的棋,並請於伸手到棋袋前展示你的手沒有持有任何物件。
數棋:你可以在字袋中數棋,除非你的對手需要字袋及下棋。你需要先說明數棋之動機,並需把棋袋放在眼平線之上,不要看字袋內的棋。請於伸手到棋袋前後展示你的手沒有持有任何物件。如果你想數棋,而對手選擇新棋子時間過長,你可暫停計時器。
出棋次序:要完成1步,每位參賽者必須按以下次序
完成一步:當計時器還未被按下時,你可以轉換你在該步之選擇。完成1步後,請按下計時器。按下計時器後不可更改該步已下之棋子,包括交換棋子之數量或百搭牌所定之字母。如果你忘記按下計時器而抽字,你亦會被視作已完成該步。
接受該步:當對手沒有在你於棋袋抽字前要求暫停或質疑該步,即代表你的對手已經接受你剛才完成的1步。對手在分紙上紀錄該步得分並不代表該步已被接受。
抽替代棋子:當對手沒有要求暫停或質疑該步,就可抽替代棋子。對手只能在你於棋袋中抽出第1枚替代棋子前要求暫停或質疑該步。你不可以在紀錄分數前先抽替代棋子。
抽棋過快:這是不道德行為!這代表參賽者在抽取替代棋子前未有記錄分數,從而令對手未有足夠時間提出暫停或質疑該步之要求。如對手認為對方抽字太快,導致未能評估應否暫停或質疑該步,應召喚比賽總監。即使已抽字,比賽總監可能容許對手質疑該步。
Hold(暫停):當玩家已經按下計時器,對手必須接受或質疑該步,或是在計時器繼續運行的情況下說出「Hold」一詞,表示自己可能質疑該步。此時玩家不能抽字。如欲質疑該步,請暫停計時器。如已「Hold」超過30秒,你可抽取替代棋子並可查閱它們,惟他們必須以字向底的形式放在桌上,直至該步已被接受或質疑請求已被處理。如無需質疑,請說出「Accept」或「Okay」。
Challenge(質疑):「Challenge」前,等待直至對手按下計時器。當停止計時器後,或如果你的對手已開始抽新棋,你不可以中止質疑程序。如果你的對手開始抽新棋而沒有按下計時器,你可選擇「Challenge」。
Exchange(更換棋子):先確保棋袋內有至少7枚棋子,然後說「Exchange」及要更換棋子的數量。把更換的棋子在桌上翻轉,並按下計時器。在袋中抽取替代的棋子,以及把換出的棋子放回棋袋裡。
注意:更換棋子時,棋袋裡需至少有7枚棋子。
空白 / 百搭棋:說明該棋代表之字母,並記錄在「Result Slip」上。不要讀出整個字。如對手未能記錄空白/百搭棋,應將計時器切換回對手時間,直至他完成為止。
抽取過多棋子(x加2規則):請說出之,並暫停計時器。如棋架上沒有新抽的棋子,把新抽的棋子字向底放在桌上。讓對手選擇多抽的棋子數量加2,然後把棋子翻開並選擇多抽的棋子放回棋袋裡。如任何新抽的棋子(包括多抽的棋子) 已經在棋架上,需把所有棋子翻轉,對手選擇多抽的棋子的數量加2,並把已選棋子的字向面,然後把多抽的棋子放回棋袋裡。
計時器:在以下情況,計時器方可暫停
在你的1步時:你可以作出以下動作:
完成遊戲:暫停計時器 -
6次0分:當雙方合計連續6步因「質疑」,「略過」或「更換棋子」導致6步均為0分,遊戲即時中止。
餘下之棋子:當一方已放置所有棋子到棋盤上,另一方將獲得對手仍在棋架上的棋子之分數總和乘以2。如雙方都有剩下之棋子,雙方都需扣除仍在自己棋架上的棋子之分數總和。
過時:當用盡了自己一方的25分鐘時限,即為過時。此時,每過1分鐘扣10分(不足1分鐘作1分鐘計)。如果過時10分鐘,遊戲結束。請通知比賽總監。
分數:雙方必須記錄每1步的分數及累積總分(棋袋沒有棋子除外)。建議每3 - 4步,雙方檢查累積總分(不用每步都檢查,因此舉影響對手出棋進度)。
離開比賽區域:玩家必須得到比賽總監的同意方可離開比賽區域。如遇上緊急事故,玩家可直接離開,但對手必須通知比賽總監。
關於作弊的投訴:當你懷疑有玩家(不限於對手)作弊、作不道德行為或有作弊動機,你必須盡快告知比賽總監。比賽總監會作出調查。
是次比賽會混合採用隨機編配、澳洲式瑞士制、King-of-the-Hill及循環賽制。請參閱比賽詳情以確定每1回合之編配方式。
由電腦隨機抽出同一組別之對手。除非另有指明,否則不會與較早前之對手相同。
根據當時的總成績,第1名將與第2名比賽,第3名會與第4名比賽,如此類推。
如採用澳洲式瑞士制,參賽者不會與較早前之對手再次進行比賽。如使用King-of-the-Hill,則不會作出調整。
例子:
| 名次 | 參賽者 | 勝出局數 | 總分數差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Chan Hok Hei | 3 | +430 |
| 2 | Wong Siu Ki | 2 | +298 |
| 3 | Wong Wai Ho | 2 | +113 |
| 4 | Cheung Siu Kwan | 2 | +52 |
| 5 | Lee Kwan Yee | 2 | +120 |
| 6 | Ho Ka Wai | 1 | +15 |
參賽者將與同一組別之所有參賽者進行循環賽。